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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文化

西夏扁瓷壶与酒文化

发布日期:2022-02-25 浏览次数:14147

宋、辽、金、西夏,在长达3个世纪的历史时期内,中国封建社会继续发展,各民族之间既有矛盾斗争,又有联系交流,后来逐步走向融合。辽、金、西夏三国的陶瓷工艺既师法中原,又具独特的民族特色和风格,是我国陶瓷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当时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社会风尚与人们的生活习俗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表现在陶瓷手工业方面,各阶层对陶瓷的需求高涨,前所未有。皇室、臣僚、贵族、商贾、文人雅士既需要美观实用的饮食用具,又需求具有艺术性、观赏性的陈设品,城市中的茶肆、酒楼、饭店开始大量使用精美雅致的瓷器待客,城乡中的平民百姓和经济实力低下的农户则以质量一般的各色陶瓷器作为生活用具。

西夏瓷器品种繁多,其中剔刻釉扁壶具有典型的民族特色。它的造型设计与党项人的游牧生活密切相关,散发着草原泥土的芳香。西夏扁壶之产量大、制作精,也是西夏以外其他烧瓷窑口所少见的,是西夏瓷器中独树一帜、魅力无穷的器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器扁壶,一般作小口,短颈,腹扁圆,是以两个浅腹钵粘合而成,其接缝处常以附加堆纹(捻边纹)进行弥合,腹侧上下分别置两耳或四耳。较大者腹部中央置圈足,将壶口用木塞塞住,壶可平放,这样重心矮,加之有圈足支撑,非常稳妥。腹侧有耳可供穿系,系于马背,征战、狩猎时携带甚为方便。另有一种小型扁壶,器形与大型扁壶相似,唯不置圈足。其体态轻盈,随身携带方便实用。扁壶无论大小都是盛水、酒、奶的理想用具,设计合理,制作精美,体现了党项人的聪明才智,反映了西夏的生产、生活特点。

游牧民族是无法离开酒香的,一个逐草而居常常奔波在漫漫迁徙途中的民族,无法避却酒的陪伴,可以说酒是西夏人的灵魂。在这个“有灵魂的水”的浇灌下,西夏从青藏高原起步,高唱一曲曲酒歌,从黄土高原向北突入鄂尔多斯高原,一坛坛美酒为开疆拓土的军人充斥血性和战斗力。

《宋史夏国传》里记载元昊每次举兵前,一定要率部下各部族长一起打猎,每当猎获归来则下马环坐一起饮酒。可以想见,他们从马背上解下西夏扁壶,拨下木塞将美酒倒入白釉高足杯中,高唱着豪爽的酒歌,将美酒一饮而尽。据《西夏书事》卷12“宝山六年秋七月”条载,元昊谋攻延州,“悉令诸侯酋豪于贺兰山坡与之盟,各刺臂血和酒,置髑髅中共饮之”。

西夏时的酒楼和酒肆分布广泛,都城兴庆府更是如此。每到岁时节庆聚会宴饮,文人雅士、商贩百姓都用酒助兴,“捧卮酒”直至酩酊大醉。文献记载党项人性格耿直尚义,平时相处亲密无间,即使异性也像姻亲一样。逢年过节相互拜访互致问候,老少相聚宴饮时只按年龄辈分排座次,而不论官爵高低上下。西夏人猜拳行令,自娱自乐,喝醉后互相送别,大家抱在一起痛哭流涕也是常事。

酒是西夏人祭祀盟誓仪式的必需之物,饮酒不仅是西夏人的一种物质享受,而且在部落间交往和发扬尚武精神上起着难以取代的作用。由于西夏社会饮酒者大量存在,故西夏法律对酒醉后犯罪一般从轻发落。西夏法律规定:酒醉牵走他人牲畜或拿走他人财物,只要酒醒后送还,就可不予治罪;但若酒醒后仍隐匿不报,不送还财物,则要追究假托醉酒盗持他人财物之罪,这是中国历史上很独特的法典。